歐盟委員會發(fā)布了法規(guī)(EU) 2020/1245修訂(EU) No 10/2011關(guān)于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的法規(guī)。 該法規(guī)已于2020年9月23日生效。 在2021年3月23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場,且符合2020年9月23日前的(EU) No 10/2011法規(guī)的塑料材料及物品, 可繼續(xù)投放市場至2022年9月23日,并且可以到庫存清完。 主要修訂內(nèi)容如下:
1. 附錄I授權(quán)物質(zhì)清單的修訂 1,3-苯二胺(CAS 108-45-2) 檢出限降低為0.002 mg/kg。 三氧化二銻遷移限制適用于所有三氧化二銻來源,而不僅僅是作為添加劑的用途。 新增3個物質(zhì):
?、偈榛谆寤@改性的蒙脫土
?、趤喠姿崛锦ィ哂笑?氫-ω-羥基聚[氧基(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CAS 1227937-46-3)
?、郾砻嬗梅锔男匝趸X處理過的二氧化鈦 2. 新增重金屬特定遷移。 重金屬特定遷移的元素種類從原有的9種(Ba, Co, Cu, Fe, Li, Mn, Zn, Al, Ni 限值不變)增至24種(Ammonium, Sb, As, Cd, Ca, Cr, Eu, Gd, La, Pb, Mg, Hg, K, Na, Tb), 其中4種鑭系元素Eu, Gd, La, Tb的限值為0.05mg/kg, As, Cr, Pb , Hg的限值 為不得檢出(0.01mg/kg), Cd 為不得檢出(0.002mg/kg),其他元素沒有限值要求。
3.關(guān)于初級芳香胺的修訂 初級芳香胺依然不得檢出,此次主要是修訂檢出限。列于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中的初級芳香胺,檢出限為0.002mg/kg。 不在REACH中的初級芳香胺,遷移總和不超過0.01mg/kg。
4. 修訂重復使用的食品接觸用塑料制品的遷移測試結(jié)果判定 對于重復使用的食品接觸塑料制品,重復三次遷移測試,以第三次的測試結(jié)果進行判定,但是同時要求三次遷移測試的數(shù)值 必須呈現(xiàn)遞減趨勢,即第二次遷移測試結(jié)果要低于第一次, 第三次遷移測試結(jié)果要低于第二次。
5.新增全面遷移測試條件 全面遷移測試條件新增OM0(40°C,30min),適用于低溫或常溫條件下接觸食物不超過30分鐘的情況。
6. 修訂全面遷移測試條件 全面遷移測試條件OM4中增加了回流測試條件,適用于溫度高達100℃的各類食品。
以上【歐盟批準 (EU) No 10/2011食品接觸塑料法規(guī)的修正案】文章內(nèi)容為部分列舉,更多檢測需求及詳情免費咨詢機構(gòu)在線顧問:15201733840(電話及微信),做檢測上百檢網(wǎng)-出具權(quán)威檢測報告具有法律效力。